
彭阳县人民检察院
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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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阳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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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学生违纪罚站是否属于体罚?”
“学生体表出现不明伤痕,学校能否仅通过内部调解处理?”
7月8日,在彭阳县全县教师法治教育讲座上,一连串来自一线教师的提问,让这场职业法律风险警示教育课格外“解渴”。
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“一号检察建议”,从源头防范校园安全、师德失范等风险,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受邀为全县教师开展法治专题讲座,面向中小学、幼儿园教职工,结合司法办案真实案例,将法律条文讲到教师心坎上。
检察官紧扣民事责任、刑事红线、强制报告、临界预防四大模块,把教师履职中那些容易模糊的法律边界,一条条掰开揉碎讲清楚。合法教育惩戒与体罚虐待,界限究竟在哪?正常师生交往与越界接触,分寸如何把握? 检察官用身边案、身边事逐一作答,并着重强调: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线索,学校内部调解仅能作为辅助处置手段,绝不可以代替强制报告的法定义务,瞒报、迟报侵害线索属于违法行为。
“以前觉得法律离课堂很远,今天才明白,每一件小事都连着法律。”一名教师感慨。这场培训直击日常管理的痛点,既教大家如何大胆依规管教、科学疏导学生不良行为,也明确划出了体罚、言语羞辱、不当独处等行为的法律红线。不少教师表示,今后要把法治思维融入班级管理和家校沟通中,主动担负起强制报告义务,及时发现并干预学生欺凌、网络沉迷、情绪异常等苗头性问题,真正当好未成年人安全成长的第一道“哨兵”。各学校负责人也纷纷表态,将以此次法治讲座为契机,完善校园安全巡查、线索上报、心理干预等配套制度,把防线筑得更牢、更密。
一堂课只是起点。下一步,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校协作,推动教职工普法常态化、法治副校长履职实质化、侵害线索处置长效化,严把入职查询关口,让学校保护与司法保护同频共振,用坚实检察力量守护每一个孩子向阳生长。